办理机构:文成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
办理地址: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侨办窗口
联系电话:0577-67834737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。
办理时限: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即时办理。
申办对象资格:
华侨: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。
归侨:回国定居的华侨。
侨眷:华侨、归侨在国内的眷属。
办事程序:
(1)申请人向县外侨办提交申请材料;
(2)经办人初审后办理;
(3)县外侨办领导审核签发;
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:
(1)确认华侨身份
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在所在国的定居证正本或复印件;
(2)确认归侨身份
省侨办核发的《归侨证》
(3)确认侨眷身份
A.单位人事部门(在农村者由乡镇政府)出具的证明审核认定的有关材料,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:
——国(境)外亲属护照、居留证,或其它身份证明的复印件;
——我驻外使(领)馆或县以上归国华侨联合会提供的证明;
——受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地区律师提供的公证或其它证明材料,澳门有关机构提供的证明;
——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提供的证明。
B.由县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同华侨、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它亲属(申请人)公证证明。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》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〉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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