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条件
(一)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; (二)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; 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18个月。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,均视为华侨。(注:出国留学在外学习期间,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,均不视为华侨)。 (三)“回国定居”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、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; (四)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;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。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,视为归侨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
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必要性及描述 | 备注 |
浙江省“三侨生”身份审核表 | 纸质 | 必要 | |
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| 纸质 | 必要(华侨子女、考生家长提供) | |
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| 纸质 | 必要(华侨子女、考生家长提供) | |
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 | 纸质 | 必要(华侨子女、考生家长提供) | |
亲属关系证明 | 纸质 | 必要(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提供) | |
居民身份证 | 纸质 | 必要(考生提供) | |
出入境记录 | 系统自动获取,无需申请者提交 | 必要 | |
《浙江省归国华侨证》 | 系统自动获取,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| 必要(归侨学生、归侨子女提供) |
三、办理程序
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确认——结束。
四、办结时限
法定期限:15工作日
承诺期限:即办
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六、咨询途径
咨询电话:0577-67834737
七、监督投诉渠道
监督投诉电话:0577-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
网上投诉:http://zxts.zjzwfw.gov.cn
八、受理地点和时间
受理地点: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(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128号1-2、12楼)1楼7号窗口
受理接待时间:工作日夏季:8:30-12:00,14:30-18:00;冬季:8:30-12:00,14:00-17:30